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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生活
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2000年,国家采取了提高离、退休人员和下岗职工待遇,适当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收入等措施,促进了城镇居民收入的稳定增长,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61元,比上年增长
5.5%;农民人均纯收入2479元,增长1.5%。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15.4平方米,农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23.0平方米。
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迅速。全省有539.3万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达426.0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离退休人员达122.2万人;15.5万职工参加了大病医疗统筹,
4.3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医疗费用统筹。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网络的乡镇比重达到53.56%。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年末全省各类社会福利院床位达5.81万张,收养4.32万人。有4.57万人享受国家定期定量救济。城镇建立社区服务设施达10742个,社区服务中心42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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