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冀政办传[2000]15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推进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各级政府一定要破除畏难情绪和等靠思想,充分认识搞好医改的重要意义,按照全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积极稳妥地实施好本地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各设区市要在2000年4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实施方案》经省政府批准后,石家庄、唐山、廊坊、秦皇岛、保定、沧州、邯郸市从今年7月1日起组织实施;承德、邢台、衡水、张家口市在10月1日前组织实施。

    二、理顺体制,健全机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按照中编办和省编办的有关通知要求,结合这次政府机构改革,在今年6月底前实现医疗保险行政管理和经办机构的职能、机构、人员、工作四到位。要遵循政事分开的原则,行政管理与职业经办机构要分设,职能分工要明确。经办机构建设要适应医疗保险工作特点和社会化服务工作要求,形成灵敏、高效的医疗保险管理运行机制。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医疗保险干部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素质,适应改革的需要。

    三、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当前重点要做好实施前基础管理条件、运行条件和舆论准备工作,做好运行连接工作,从保险登记、缴费、基金入帐、财务管理、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到医疗服务管理和费用审核结算等,要环环紧扣、不能脱节。要稳步推进,起步阶段可先在某一群体实施;在统筹层次上,宜县则县,宜市则市;对部分原来医疗消费水平较低、目前确实没有条件建立统帐结合医疗保险制度模式的地区以及没有能力参加的少数企业,从解决目前职工大病医疗的角度出发,允许先从建立统筹基金起步,再逐步向统帐结合的模式过渡,但要从严掌握。

    四、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管理。重点是抓好基本管理制度、队伍、手段和系统的建设。首先是健全内部的管理制度,特别是健全经办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避免出现内部管理上的漏洞;其次是要加强基金管理和医疗服务管理,从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建帐到支付的审核,职工的用药、诊疗、服务设施、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都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以明确医保患各方的责任;三是科学设计基础管理的运行系统,包括计算机系统的数据分析系统等,以保证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良好运行。